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王新伟)11月17日晚七点半,在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办公室里,汝州市焦村乡的十一位农民工兄弟手里捧着被拖欠将近一年的工资,脸上笑开了花。
2017年春节刚过,牛某等人在亲戚的介绍下,来到邵某、毕某带领的工地上干活,双方约定了工期及日工资数额,因工期较短,双方约定工期结束后再结清工资。到了结账日邵某及毕某却不见踪影,牛某等人多次索要无果,无奈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于2017年7月31日前将全部工资清偿完毕。
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邵某及毕某仍未按调解书约定履行,牛某等人向汝州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被执行人邵某及毕某,敦促其立即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按照送达地址确认书上二被执行人所留地址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传票、申报财产通知书,并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了登记于被执行人名下的银行存款、车辆、股权、不动产等信息,其反馈结果未能发现有效财产线索,而被执行人邵某及毕某则一直推托说正在外地催要工程款,帐要出来后立即结清全部工资款。执行法官在向领导汇报后,法院执行局领导当机立断,要求执行二庭干警对被执行人邵某及毕某的住所进行搜查。
11月17日上午,执行二庭全体干警来到二被执行人家中,被执行人邵某之妻看到执行人员,面对盖着鲜红印章的搜查令,当即表示愿意立马结清全部案款。当天下午两点半,被执行人邵某之妻按时将五万余元的案件款全数交到执行法官手中。
直到晚上七点半,当最后一位农民工兄弟将1980元的血汗钱放进贴身口袋后,这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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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午,汝州法院再次召开农民工维权活动专项会议,会议上宣读了《汝州法院第九次农民工维权活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并对活动开展进行动员和部署。
11月7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于占琦,党组成员、副院长桂东辉带领民事、刑事、行政等业务庭室及审管办负责人开展庭审现场集中观摩、评选活动。
汝州市人民法院与公安局、法学会联合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预防和减少因自身犯罪、遭受犯罪侵害及道路交通事故致贫返贫现象”活动。
11月2日下午,桐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何志,桐柏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王立申等一行4人到汝州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繁简分流工作。
11月2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法警队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10月30日汝州法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
10月3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顾问、原常务副院长吴合振,省高院咨询委顾问、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张中林,省高院咨询委顾问、原副厅级审判员董德生,省高院咨询委副秘书长温建锋,省高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李光印一行到汝州市人民法院实地调研指导案件繁简分流工作
10月27日上午,在重阳节到来之际,汝州市法院政治处组织退休老干部共计20余人,到汝州市云禅小镇参观菊展,大家登高望远,赏菊叙旧,欢庆重阳。
10月27日15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汝州市人民法院杨长坡院长宣布公开开庭审理秦某某盗窃一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秦某某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10月25日上午,汝州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到汝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为该校师生开展了一场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10月17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杨长坡在该院八号审判庭实行独任审判,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盗窃一案,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无意见,不上诉。
近期,汝州法院加强与公安机关的联动配合,通过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为破解“找人难”问题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0月4日上午,汝州法院开展了中秋大执行活动。此次行动由该院执行局长刘延斌一线指挥,65名执行干警、13辆警车兵分3路围堵“老赖”。
9月26日,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杨长坡利用中午时间加班在该院四号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9月25日上午,随着悦耳的铃声,被执行人刘某的手机接通了,但听筒里却不是早已司空见惯的音乐彩铃,而是刺耳的警报声,紧随警报声的是“汝州市人民法院提醒:您拨打的机主已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全民参与,共同构建诚信、和谐社会”,这样的提醒播报将始终伴随刘某左右,直至其法定义务履行完毕。
中秋佳节来临之际,9月23日下午,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带领扶贫包户干警到米庙镇于窑村入户对接,看望扶贫帮扶对象,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并送上食用油等慰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