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高攀超)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借贷纠纷案件,执行法官以劳务抵债巧结执行案件,使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3月9日,经汝州法院审理,被告李某同意于2017年4月30号之前偿还所欠原告随某本息共计三万余元借款。调解书生效后,李某未履行义务。4月12日,经申请人随某申请,该案在汝州法院立案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汝州法院执行局多次通知李某,但李某在收到执行通知书后却和法院玩起了“躲猫猫”,失踪了。7月18日,汝州法院经缜密调查,找到了李某的藏身之处,一举将李某抓获,并依法拘留十五天。
在拘留所内,执行法官牛振民与被执行人李某促膝谈心。在谈话中,牛振民了解到李某有操作和维修工程塔吊的专业技能,而申请人随某经营的公司有工程塔吊。了解到这些情况后,牛振民胸中已有了解决方案。在牛振民的主持下,经过四个小时的调解,当事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随某为李某提供工程塔吊的操作岗位,每月给付李某5000元基本工资及其他奖金、补助;被执行人李某每月从工资中拿出3000元归还所欠随某的债务。申请人随某撤回了执行申请,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自2017年9月秋季执行风暴以来,汝州法院进一步强化队伍,打造执行铁军。目前已拘留失信被执行人567人,判决失信被执行人拒执罪216案218人,结案共4613件,结案标的5.66亿元,在破解了执行难的历史顽疾的道路上又迈出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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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凌晨5点,汝州市人民法院70余名干警,兵分6路,在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和其他班子成员带领下,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之“霹雳行动”。
为更好地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广大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畅通法律服务渠道,11月20日,汝州法院汝南法庭开展“关爱农民工,送法进企业”活动。
11月21日,汝州市法院汝南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考虑到该案件涉及到外出务工人员权益,为了扩大普法面,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原被告负担,涉农维权巡回法庭特意将庭审现场设在某公司院内。
为进一步加强革命传统教育,11月21日下午,汝州市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党员干警来到位于大峪镇同丰村的临汝县抗日县政府旧址,重温入党誓词,接受红色传统教育洗礼。
11月17日晚七点半,在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办公室里,汝州市焦村乡的十一位农民工兄弟手里捧着被拖欠将近一年的工资,脸上笑开了花。
11月20日上午,汝州法院再次召开农民工维权活动专项会议,会议上宣读了《汝州法院第九次农民工维权活动工作任务分解方案》,并对活动开展进行动员和部署。
11月7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常务副院长于占琦,党组成员、副院长桂东辉带领民事、刑事、行政等业务庭室及审管办负责人开展庭审现场集中观摩、评选活动。
汝州市人民法院与公安局、法学会联合组织开展了“送法下乡·预防和减少因自身犯罪、遭受犯罪侵害及道路交通事故致贫返贫现象”活动。
11月2日下午,桐柏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院长何志,桐柏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政治处主任王立申等一行4人到汝州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繁简分流工作。
11月2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法警队支部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精神、10月30日汝州法院党组(扩大)会议精神。
10月3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咨询委顾问、原常务副院长吴合振,省高院咨询委顾问、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张中林,省高院咨询委顾问、原副厅级审判员董德生,省高院咨询委副秘书长温建锋,省高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李光印一行到汝州市人民法院实地调研指导案件繁简分流工作
10月27日上午,在重阳节到来之际,汝州市法院政治处组织退休老干部共计20余人,到汝州市云禅小镇参观菊展,大家登高望远,赏菊叙旧,欢庆重阳。
10月27日15时许,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敲响,汝州市人民法院杨长坡院长宣布公开开庭审理秦某某盗窃一案,并当庭判处被告人秦某某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10月25日上午,汝州法院少年审判庭法官到汝州市高级技工学校,为该校师生开展了一场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
10月17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杨长坡在该院八号审判庭实行独任审判,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张某某盗窃一案,并当庭宣判,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罚金人民币二千元。被告人张某某当庭表示对判决结果无意见,不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