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杨松播 刘延斌)为进一步增强法院执行工作透明度,6月12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邀请该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电视台记者“零距离”见证了一起案件的现场执行。
原告汝州市某高中与被告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汝州市法院于2017年12月20日作出判决:解除汝州市某高中与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8月20日签订的餐厅承包经营管理合同;被告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原告承包费6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汝州市某高中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通知书、传票。但被执行人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一直规避执行,也未申报财产。汝州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原汝州市某高中(现汝州市某学校)餐厅内还存放有部分物品。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6月12日上午汝州法院执行局决定将被执行人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在原汝州市某高中(现汝州市某学校)的部分物品予以扣押,并邀请汝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电视台记者参与执行,全程监督。
执行干警到达现场后,因被执行人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人拒不配合,法院安排开锁工人对存放被执行人财物的房间,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公证员、电视台记者的见证下强制开启。同时执行干警分成取证组、清点组、保卫组依法开展工作,清点组干警对属于被执行人的物品一一清点,对每件物品进行登记并由公证人员公证;取证组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对某餐饮服务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看管物品的人员和相关物品录像取证。经过两天的努力,执行干警终于将被执行人的所有物品进行了清点造册,并制作执行裁定书对物品进行了扣押。
近年来,汝州法院坚持“阳光执行”理念,不断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员见证执行,推进执行规范化建设,破解执行难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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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上午,申请人找到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郭顺奇法官,称发现被执行人吴某线索,郭顺奇立即带领团队的执行干警奔赴汝阳。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诉讼保全中心通过及时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促成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得以快速和解,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月27日,一个平常的周末,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综合科干警像往常一样,忙着结案、扫描卷宗、约谈当事人,临近中午,一个电话打破了平静,申请人发现被执行人线索,郭天立法官当即决定,带领团队干警立即赶赴现场。
“阳光执法送达云平台”是基于电信、联通、移动三大运营商手机短信服务,专门为人民法院研发的法律文书送达平台,法官可以利用该平台对法律文书进行短信送达。
5月25日,河南省汝州法院推出的微信小程序“汝州法院执行局”正式开通运行,这标志着汝州市法院在阳光执行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5月24日上午,汝州法院、汝州市妇联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前为汝州市任村小学的400余名师生送上了一份特别的节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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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6日,汝州市第六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大会委(局)组篮球比赛在该市体育文化中心篮球馆闭幕,汝州市法院荣获一等奖。
5月9日下午,汝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洪献带领汝州市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人大代表、机关工作人员一行14人到汝州法院开展派驻监督员工作专题调研,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陪同调研。
5月5日下午,汝州市第六届运动会暨首届全民健身大会开幕式在该市“互联网+”电子商务产业园举行,汝州市人民法院39名干警组成的代表团排着整齐的方阵,迈着矫健的步伐参加了盛大的入场仪式。
5月4日下午,映象网记者从汝州市人民法院召开的“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动员会上获悉,该院从5月1日至8月10日,开展“百日执行攻坚”专项活动。
5月2日,当人们还沉寝在假期的无限回味中时,汝州法院执行局的执行干警们早已投入了紧张而忙碌的战斗,对汝州法院执行局郭法官来说,今日可谓是非同寻常的一天。
4月28日上午,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亓建文带领交通事故审判庭的干警来到该市米庙镇于窑村教学点,为小学生们送去了220余册课外图书,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称赞。
近日,汝州法院执行局在商丘市夏邑县法院执行局的协助下,异地对失信人金某实施司法拘留。
4月26日上午,汝州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邵存霞来到汝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开展了一场关于校园欺凌的法制教育课,并为女学生赠送了“防狼宝典”-—《给女孩们的一封信》,受到了师生们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