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韩少伟) 8月10日,河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专家组一行3人受省林业厅委派莅临汝州,并于当日下午3点半在该市林业局召开汝州市重要湿地认定工作座谈会。
该市林业局负责人表示,开展湿地认定工作是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失的环节,是依法保护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的必然要求,林业局将大力支持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专家按照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认定依据和认定标准,统一收集和整理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现有的相关资料。经测算,初步认定汝河国家湿地公园省级重要湿地总面积2736.8公顷。此次认定所取得的湿地数据,将为下一步开展湿地保护工作提供基础性数据资料。
汝州森防工作现场
开展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是维护湿地生态安全的底线,是生态红线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湿地保护制度化的重大措施,有利于生态补偿机制、资源有偿使用机制、监测预警评估机制等湿地管控长效机制的建立,对依法推进汝河国家湿地公园湿地的有效保护将起到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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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防火紧要期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强化森林防火工作,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汝州市林业局领导高度重视,召开森林防火宣传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动员。
汝州市林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走进汝河国家湿地公园进行观摩学习,亲身感受该局负责该项目建设的一线干部职工不怕苦,不怕累,艰苦奋斗的工作精神,感受森林公园经过一线干部职工日日夜夜奋战初具规模的景观效果。
近段以来,汝州市森防站按照《河南省森防站关于对全省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市2014年—2016年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
近日,汝州市森防站组织人员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储备及药械的维护工作,确保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地面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近段以来,汝州市森防站按照《河南省森防站关于对全省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市2014年—2016年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
近日,汝州市森防站组织人员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储备及药械的维护工作,确保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地面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8月1日上午,汝州市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接到市民王先生来电,称在小区内发现一只“啄木鸟”,请林业局同志予以救助。
经局专业人士鉴定,这只小鸟实际是戴胜,又名胡哱哱、花蒲扇、山和尚、鸡冠鸟等,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国际鸟类红皮书2009年名录,是我国三有保护鸟类,还是以色列的“国鸟”。
在今年的汝州市“两会”期间,该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汝州市林业事业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5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
在今年的汝州市“两会”期间,该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汝州市林业事业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5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
8月1日上午,汝州市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接到市民王先生来电,称在小区内发现一只“啄木鸟”,请林业局同志予以救助。接到电话后,该局野保科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前往救助。
飞防过后,为及时全面掌握飞防效果,计划下一步地面补防工作,该市森防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组对飞防区域进行实地调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近期汝州市林业局接到“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组织进行认真的学习。
经专业人士鉴定,这是一只幼年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近期汝州市林业局接到“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组织进行认真的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