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韩少伟) 近段以来,汝州市森防站按照《河南省森防站关于对全省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现状进行调研的通知》要求,组织人员对全市2014年—2016年林业植物检疫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调研。
本次调研重点了解全市林业植物检疫执法体系建设现状、基础设施及仪器设备配备建设使用、经费投入与使用、科技成果及新技术应用、检疫工作开展及存在的问题等方面的情况,结合当前林业植物检疫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提出了今后全面提升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努力方向和对策措施,将较好地指导全市林业植物检疫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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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汝州市森防站组织人员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药剂储备及药械的维护工作,确保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地面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8月1日上午,汝州市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接到市民王先生来电,称在小区内发现一只“啄木鸟”,请林业局同志予以救助。
经局专业人士鉴定,这只小鸟实际是戴胜,又名胡哱哱、花蒲扇、山和尚、鸡冠鸟等,已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国际鸟类红皮书2009年名录,是我国三有保护鸟类,还是以色列的“国鸟”。
在今年的汝州市“两会”期间,该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汝州市林业事业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5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
在今年的汝州市“两会”期间,该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涉及汝州市林业事业工作的建议和提案共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主办5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3件)。
8月1日上午,汝州市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接到市民王先生来电,称在小区内发现一只“啄木鸟”,请林业局同志予以救助。接到电话后,该局野保科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人员前往救助。
飞防过后,为及时全面掌握飞防效果,计划下一步地面补防工作,该市森防站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分组对飞防区域进行实地调查。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近期汝州市林业局接到“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组织进行认真的学习。
经专业人士鉴定,这是一只幼年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全民义务植树,近期汝州市林业局接到“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并组织进行认真的学习。
7月26日下午4点左右,汝州市民李艳菲女士来电称,她上午在小区散步时,在一棵树下发现了一只小猫头鹰,希望林业局能够前来求助,随后林业局野保科工作人员赶到现场。
7月13日至15日,汝州市圆满完成了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飞机防治工作,全市累计防治面积4.8万亩。
7月25日上午,汝州市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小组顶着40度的高温穿梭在米庙镇各村落进行普查工作。
7月24日,迫于压力,私挖乱采毁林地的陈某向汝州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当天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7月24日,迫于压力,私挖乱采毁林地的陈某向汝州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当天陈某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