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财政局赴济源市考察学习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张彦君) 为贯彻落实“财政管理创新提升年、平台公司转型做实年和实体经济扶持年”会议精神,开展对标管理,做好对标学习,6月2日,汝州市财政局基层财政管理局、会计科、部分乡镇财政所组成考察组,一行7人赴济源市考察学习,借鉴他们在农村综合改革和基层财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思路和经验做法。
济源市财政局副局长、农综改办公室主任、会计科科长陪同交流。考察组人员根据自身业务,到对应科室与科室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现场交流心得,先后来到会计科、基层管理科和农综改办公室,就会计管理、基层财政管理、乡镇财政所建设、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一事一议、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等工作做了较为深入的探讨,并提出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谈到汝州市在今年5月份成功入选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时,他们说,济源市早在2015年就开始着手申报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目前项目正在全域推进。他们从试点选取、规划编制、项目推进等方面为考察组人员做了详细指导。
汝州市财政局赴济源市考察学习
时至中午,考察组人员来到承留镇财政所,考察学习财政所管理工作、基层财政队伍建设和承留村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当得知距离该镇10公里外的克井镇白涧村是以美丽乡村为基打造的休闲农业旅游观光区时,大家不顾烈日当头,又赶往白涧村考察当地村情村貌。随后又驱车来到孟州市西虢镇莫沟村,考察学习“老家莫沟”美丽乡村建设。考察组人员表示,出去学习一趟就应该在有限的时间,尽量多到一个地方,多看一个试点,多学一点经验。
返回途中,考察组一致认为,此次考察学习,解放了思想,开阔了眼界,要把兄弟市县好的思路、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带回去,内化于心,力践于行,以期让汝州市农村综合改革和基层财政管理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今年以来,面对严峻的经济形势,汝州市财政部门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积极落实收入任务,强化税收征管,狠挖增收潜力,确保上半年时间任务“双过半”。
扶贫攻坚工作是政治任务、民生工程、头等大事。汝州市财政局始终不忘扶贫攻坚工作,全局干部职工和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吃苦耐劳的拼搏精神、忘我的工作作风赢得了上级领导的肯定和驻村村民的爱戴。
5月24日上午,汝州市财政局经市委、市直工委同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共汝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差额选举产生7名机关委员会委员。
2016年来,汝州市财政局结合业务工作实践,通过开展“周一财政大讲堂”活动,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有力推动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2016年来,汝州市财政局结合业务工作实践,通过开展“周一财政大讲堂”活动,不断加强学习,提升全体干部职工整体素质,有力推动了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5月17日晚,汝州市财政局在汝州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大厅举办“青春财政,感恩有你”文艺晚会,汝州市财政系统的干部职工及其家属代表共同参与晚会演出。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专业性强、牵涉面广,工作中难题多、阻力大,就如何做大做强新时期的财政评审工作,汝州市财政局通过不断强化调研宣传,寻找到了有效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影响力和服务水平的好路子。
财政投资评审工作专业性强、牵涉面广,工作中难题多、阻力大,就如何做大做强新时期的财政评审工作,汝州市财政局通过不断强化调研宣传,寻找到了有效提升财政投资评审影响力和服务水平的好路子。
截至目前,市财政局驻驻邢村扶贫帮扶工作队共为邢村争取到资金150万元,铺设水泥路3万余平方米,实现门前屋后有水泥路,避免了晴天漫天尘、雨天两脚泥。流转土地13亩,建立了光伏发电厂,实现了贫困户分红每户1000元的分红收益,减轻了贫困户生活负担。
截至目前,市财政局驻驻邢村扶贫帮扶工作队共为邢村争取到资金150万元,铺设水泥路3万余平方米,实现门前屋后有水泥路,避免了晴天漫天尘、雨天两脚泥。流转土地13亩,建立了光伏发电厂,实现了贫困户分红每户1000元的分红收益,减轻了贫困户生活负担。
5月2日上午,汝州市财政局召开召开扶贫攻坚一对一帮扶升温加压会,进一步强化扶贫意识,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明确任务,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5月2日上午,汝州市财政局召开召开扶贫攻坚一对一帮扶升温加压会,进一步强化扶贫意识,压实脱贫攻坚责任,明确任务,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
4月17日上午,汝州市财政局召开股级以上干部会议,专题学习传达陈润儿省长莅汝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和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精神。
汝州市财政局为破解人才短缺的现实困境,迎难而上,在推进财政改革和事业发展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市财政各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昨日,市委副书记姜继鼎率领焦作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考察团赴驻马店,深入考察学习该市在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驻马店市于2015年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称号,今年是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决战决胜之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