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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一18岁少年酒后骑电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判刑

2019-10-22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张少格)原本以为喝酒后骑电动车没事,殊不知他这种做法本身就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近日,汝州市一18岁少年因酒后骑电动车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后,被判定构成危险驾驶罪。

8月22日22时18分许,肖某(男,60岁,家住汝州市汝南办事处)驾驶两轮电动车沿望嵩路由南向北行驶,此时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的任某(男,18岁)正沉浸在酒后的兴奋中,哼着小曲沿着建设路由东向西驶去。当两辆车行驶至建设路与望嵩路交叉口时,两名驾驶人不约而同闯了红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肖某受伤。

后经安徽中衡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任某驾驶的两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任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80.3mg/100ml,超过国家规定的80mg/100ml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任某在未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肖某驾驶电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应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任某的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并处罚金。

(映象网汝州新闻热线:0375-7071610 ,投稿邮箱:ruzhou@hnr.cn。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汝州 少年 酒后骑电车 交通事故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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