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于占琦 岳晓晓)9月4日上午9时,针对汝州法院受理的被告人张某某、娄某某等43名被告人分别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一案,汝州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亲自指挥送达工作,由于被告人人员众多,且分四地关押,杨长坡抽调精兵强将,兵分三路,踏上送达起诉书的征程。
本案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汝州法院受理的首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事案件,涉黑犯罪被告人人数居汝州市近年来首位,涉及的罪名众多,案情复杂,涉案卷宗共39册,5000余页。汝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 将由资深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由汝州法院院长杨长坡亲自担任审判长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
杨长坡要求汝州法院全体干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既要严厉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又严格确保依法办案,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以此案为契机,在各个环节都要迅速行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尽早打出声威、打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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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抓住失信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战机”,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
1月23日,农历腊月十八,这天晴空万里惠风和畅是“四九”寒天里难得的好天气,一大早,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世昌、宗清周等一行五名干警就集合出发,驱车前往郑州市中牟县寻找长时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合伙协议纠纷案件。
周末、节假日和工作日的夜晚,都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为了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他们执着坚守。
1月8日,在河南周口太康县城中心,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副局长郭志军的带领下,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并开回。
1月4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到米庙镇于窑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12月18日,汝州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
12月18日凌晨6点,汝州市人民法院再次吹响执行攻坚冲锋号,开展“冬季攻坚”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集中行动。该院9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六路,再次利剑出鞘突击执行。
12月12日晚6点,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郭天立团队准备对被执行人李某等人来一次“执行突击”。
12月13日上午,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汝州市人民法院郭顺奇法官,“抱”来全部执行案款,请求法院尽快了结此案,连称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太厉害,压得喘不过气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