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今日成立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陈震宇 高浩博)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提高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经过近半年的精心筹备,5月25日上午,汝州市城市管理局成立,汝州市委书记高建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留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涛,市政府副市长范响立出席活动仪式。
映象网记者在仪式现场看到,身着藏青色及天蓝色新式制服,并搭配金色标志的执法队员英姿飒爽。而此次揭牌成立的汝州市城市管理局和汝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将接替汝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推动该市城市管理工作向城市治理工作的迈进。据现场负责人介绍,自《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下发后,市领导高度重视,曾多次批示,要求抓紧落实。伴随着今天揭牌暨换装仪式的成功举行,汝州市的城市管理工作已走在全省前列,同时也意味着该市城市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的新台阶。
汝州市政府副市长范响立致词
范响立指出,要切实担负起城市管理的重任,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位、监督有力、运转高效、科学规范的城市精细化管理长效机制;要继续发扬成绩,认真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构建一支文明和谐的城市管理队伍;要加强班子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纪律严、能管理、会服务的新型城市管理队伍。
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 汝州市城市管理局今日成立
张留华强调,仪式的举行是汝州市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一件重要大事,也是提高该市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根据职能调整,城市管理局将增加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和园林绿化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增加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环境保护、交通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部分执法权,将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划清职责边界,切实解决城市管理中多头执法、职责不清、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
高建军要求,城市管理局要在新的起点上切实担负起党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不负人民的重托。用新的面貌,新的措施和方法,为汝州带来新的改变。
高建军、李涛共同为汝州市城市管理局、汝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揭牌
高建军、李涛共同为汝州市城市管理局、汝州市城市综合执法局揭牌。风穴路街道、煤山街道、洗耳河街道、钟楼街道、政府办、住建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法制办、编办、人社局、水务局、环保局、司法局等单位的负责人和城市管理局的干部职工共同参加仪式。
5月24日上午,汝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暨揭牌仪式在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举行,市政府副市长范响立,市公安局副局长、副县级干部窦山虎等领导出席仪式。
自5月11日开始,该市交通运输局组织运管局依法对营运出租车、“黑”出租车违法违规运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近日,汝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汝州市2017-2019年“矿山复绿”和废弃无主矿山生态修复与恢复治理行动方案》这标志着汝州市2017年-2019年“矿山复绿”行动全面启动。
该市行政执法局煤山中队就瓜果朋友关心的问题现场答复。
5月23日-24日,汝州市煤山街道对辖区万家商务酒店7楼楼顶的违建依法进行拆除。
为加快推进精品道路改造提升步伐,5月23日-24日,汝州市煤山街道联合市综合执法局、保安公司、机关干部、专业拆除队伍等共计90余人,出动1台大型机械,对辖区万家商务酒店7楼楼顶的违建依法进行拆除。
天气渐热,未成年人溺水事故进入危险期和易发期,汝州市庙下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学生安全。
5月23日,汝州市庙下镇对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动员,总结以往秸秆禁烧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市场动作、多元利用、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原则,综合施策,对2017年夏季秸秆禁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为扎实有序推进汝州市省级生态市创建,积极迎接省厅技术评估,5月24日,汝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市指挥部办公室第一次工作会议召开。
5月24日上午,汝州市地矿局召开机关党员大会,进行机关党委换届选举,产生了新一届中共汝州市地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
日前,汝州市房产管理中心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保持政治定力,力促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效。
5月24日上午,汝州市财政局经市委、市直工委同意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中共汝州市财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会议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差额选举产生7名机关委员会委员。
汝州市对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进行资助。市财政积极筹措资金857万元,资助困难群众,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4月底,汝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供养标准进行提高。
《濮阳市马颊河保护条例》已于5月1日正式实施。建立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日常巡查,坚决遏制向城市雨水管网随意倾倒生活污水的现象发生,抓好源头防范,确保治理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