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汝州市首起污染环境案宣判 三名被告人被判刑

2017-04-24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 近日,映象网记者从汝州市获悉,该市首起污染环境案件依法宣判, 被告人段某、李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任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去年10月,被告人段某、李某在该市杨楼镇石台村建设一化工厂生产枣红色染料,被告人任某在该化工厂负责生产技术,生产期间, 该化工厂内挖掘了一个长宽高分别为3.4m、2.7m、1.85m的渗坑,未采取任何处理措施直接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排放至该渗坑内,该渗坑未采取任何防渗漏措施,废水自然下渗。经市环境监测站对该工厂的生产废水进行监测,该废水中含有六价铬,属于有毒物质,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对以上监测数据予以认可。

  汝州市检察院受理该案后,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快审快诉,被告人段某、李某、任某因违反国家规定,通过渗坑处置有毒物质污染环境,构成污染环境罪而被市检察院提起公诉,7日内审结并移送市法院。法院经审理对检察院指控的罪名予以支持,鉴于三个被告人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归案后及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结合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社会危害及共同犯罪中作用大小,依照《刑法》第383条、《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出判决。

  在当前环境安全形势严峻,生态环境建设任务艰巨的情况下,汝州市检察院表示将依法从快从重处理该类案件,对于震慑各种污染环境行为,有效打击各类环境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上一页 下一页>
文章关键词:汝州市 首起污染环境案 依法宣判 被告人 被判刑 责编:王慧
5034

相关阅读 换一换

  • 汝州市钟楼街道社会化停车场建设砥砺前行

    近年来,汝州市城市发展日新月异,机动车保有量逐年递增,停车位却“后劲不足”,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建设社会化停车场势在必行,这既是全市上下正如火如荼开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一项民心工程。

  • 汝州市疾控中心对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开展艾滋病检测、宣传工作

    4月21日,汝州市疾控中心在看守所的积极协调配合下,对辖区内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和羁押人员进行了艾滋病知识宣传以及HIV抗体检测。

  • 汝州市疾控中心对监管场所羁押人员开展艾滋病检测、宣传工作

    4月21日,汝州市疾控中心在看守所的积极协调配合下,对辖区内监管场所工作人员和羁押人员进行了艾滋病知识宣传以及HIV抗体检测。

  • 汝州市王寨乡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

    4月18日,汝州市王寨乡结合卫生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以城乡环境卫生治理、春季传染病和病媒生物防治等工作为契机,在乡机关大院、卫生服务中心充分利用广播、板报开展形式多样的爱国卫生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健康卫生知识、防疫防病知识、除四害知识等内容,从源头上预防和控制疾病。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李传华非法集资12.7亿被判无期

    去年,郑州82460名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出入境、坐飞机等;判处县级以上干部23人,厅级以上干部6人;对非法集资12.7亿元的被告人李传华判处无期徒刑……4月11日,在郑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于东辉作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今日热点

汝州市城管局专项治理机动车乱停放 汝州市城管局专项治理机动车乱停放

精品原创

汝州市住建局召开迎“八一”退伍军人座谈会 汝州市住建局召开迎“八一”退伍军人座谈会

图片新闻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