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李高飞) “老师,你看这里有只小鸟,眼睛好大呀”4月21日下午5点左右,正在备课的汝州市庙下乡春店小学的夏老师听到学生的呼唤,赶快来到了学生身边,看到一只小猫头鹰正蜷缩在教室的一个角落里,好奇的看着大家。夏老师为了避免学生和猫头鹰都受到伤害,一边组织学生去上课,一边立即给该市林业局拨打了求助电话。
汝州市林业局将“痴迷学习”的小猫头鹰送回家
接到电话后,林业局野保科领导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工作人员前往救助。工作人员到达现场后,经初步鉴定,证实小家伙确实是一只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由于年龄非常小,目前还在学飞的阶段,这可能也是它掉落到学校的原因。该局工作人员感谢了老师保护猫头鹰的爱心行为,并及时将它送到市区兽医诊所进行检查,经过医生仔细检查,全身没有发现受伤痕迹,由于是白天且受到惊吓,猫头鹰不太活泼。工作人员经过数小时的观察确定这只猫头鹰并无大碍,考虑到它的妈妈应该就在附近,工作人员决定将它带回到发现它的学校附近的一片树林里予以放生。
林业局工作人员提示: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部分的种类为夜行性肉食动物,昼伏夜出,一般生活在树林或树木较多的地方。如果有市民发现猫头鹰等保护动物,最好不要自己擅自处置,可以及时联系林业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由他们协助处置。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行动起来,为野生动物营造一种安全快乐的生存环境,我们的生态系统缺少哪一个物种都难以达到平衡!
4月16日下午,汝州市林业局召开党组会议,贯彻落实全市党政干部会议精神。会上传达了省长陈润儿莅汝调研精神,要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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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上午,汝州市林业局全体帮扶责任人在该局领导的带领下深入陵头镇李窑村,再次与当地乡村干部、贫困户亲切交流,开展帮扶对接工作,共谋脱贫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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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上午,汝州市林业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贯彻全市2016年总结表彰暨2017年动员大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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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汝州市2017年“爱鸟周”宣传活动在该市剧院雷锋广场剧拉开了序幕。今年“爱鸟周”的主题为“爱鸟护鸟观鸟,建设生态文明”。
2017年4月2日,清明假期的第一天,汝州市林业局办公室迎来了一位特殊的“客人”——它大部分身体呈棕红色和淡棕色,眼部周围是红色
自“法律六进”工作开展以来,汝州市林业局充分利用“爱鸟周”和森林防火期等重要手段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同时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自身法律素质。
清明节期间,汝州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森林消防大队组织全体人员,加强林区防火宣传、日常巡逻和值班值勤,确保清明节期间全市护林防火安全。
汝州市林业局森林消防大队以安全为己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全力以赴筑牢护林防火安全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其影响力越来越大,汝州市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转变发展理念,着力打造“互联网+林业”平台,加快林业产业网络营销步伐。
汝州市依托丰富的森林资源优势,转变发展理念,着力打造“互联网+林业”平台,加快林业产业网络营销步伐。
为贯彻落实“七五”普法依法治市规划,汝州市林业局采取多项措施,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工作。
近日,焦南派出所治安巡防大队民警救助了一名11岁少年。民警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寻找,最终将少年平安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