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1月10日下午,映象网记者从汝州市汝州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和汝州市城市管理局获悉,该市2020年春节年货临时摊点设置出炉。
据了解,今年的经营范围为:新年春联、糖果干货、灯笼、玩具及熟食等,现场加工类商品禁止进入年货临时摊点售卖,鲜肉类禁止现场宰杀。
具体设置区域:
1.朝阳东路地矿局游园前(西起风穴路向东20米,东至建兴街路口,南侧道牙以上)。
2.朝阳路雨润广场前(洗耳河东岸向东至永安街路口,路北道牙以上)。
3.朝阳东路万汇城(万汇城中间商业街)。
4.向阳路大时代广场前(西起双拥路拐角,东至大时代中间道路北侧道牙以上)
5.城垣北路香榭世家对面(南起朝阳路路口向北10米,北至汝州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门口南东侧道牙以上)。
6.城垣南路南关社区南(北起南关社区东门口,南至愿赢鸿发家宴城门口西侧道牙以上)。
7.双拥路南路荣欣市场门口(荣欣市场门口东侧道牙以上)。
8.望嵩中路汝州剧院广场(南起财政局路口,北至公交站牌,两侧道牙以上及剧院广场全部)。
9.望嵩南路南刘庄路口两侧(建设路路口至南刘庄路口两侧人行道内)。
设置要求:
1.所有申请临时摊点的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经营食品类的还须带本人健康证),向春节年货临时摊点管理办公室提出申请并办理临时摊点手续,凭临时摊点安置证在指定位置守法经营。
2.摊点的设置时限为2020年1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2020年2月10日(农历正月十七)早上8点前,所有摊点必须撤离;汝州剧院广场内和城垣北路摊点设置时限为2020年1月14日(农历十二月二十)至1月24日(农历十二月三十),1月24日(农历十二月三十)晚上必须撤离。
3.摊点经营者要服从管理,遵章经营,需配备垃圾桶并保持摊点卫生,搭设的临时棚架必须按照管理要求,统一高度、统一颜色,严禁占用绿地及公共自行车停车位,严禁用油漆及其他颜料在地面涂写,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经营食品类的经营者须穿白大褂,佩戴健康证。
4.凡不按照规定设置或在非指定区域擅自设置占道摊点的,将由市城市管理局依据《河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依法予以查处。
该市设立春节年货临时摊点管理办公室,地址:汝州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经营管理科(汝东建材市场A区16号),联系电话:(0375)3331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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