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陈震宇 通讯员 李亚芳)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法院的部署,9月19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参加了河南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为推进该项工作,该院举行了汝州市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
该院院长杨长坡表示,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是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创新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体现。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试点工作,是通过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打通了法院、公安、司法、保险之间有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的数据壁垒。
据了解,按照“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要求,统一全省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线处理程序、赔偿标准,实现各职能部门数据互通互联,信息共享。通过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理赔计算、在线调解、在线鉴定、在线诉讼、一键理赔网络化处理模式,构建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保险监管机构多元化解、合力处理纠纷的协同工作格局。网上一体化处理平台将赔偿项目、赔偿标准可视化展示在当事人面前,能够有效消除交通事故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引导当事人形成理性预判,消除认识分歧,从而促使大量纠纷在诉前快速化解,及时维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合法权益。
为了撬动大量社会资源助力法院相关工作,同时也在保险公司与诉讼当事人之间搭建沟通调解的桥梁,缓解当事人的经济负担、保障当事人利益和司法权威,该院还与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平顶山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平顶山分公司进行战略合作签约,此次签约,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进入了新的时期,必将为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途径提供新的支撑,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提供新的动力,为全面推进法治汝州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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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节假日和工作日的夜晚,都能看到他们忙碌的身影。为了维护和实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他们执着坚守。
1月8日,在河南周口太康县城中心,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执行副局长郭志军的带领下,成功将涉案车辆扣押并开回。
1月4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到米庙镇于窑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12月18日,汝州市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第一届全国法院审判管理优秀业务单位”。
12月18日凌晨6点,汝州市人民法院再次吹响执行攻坚冲锋号,开展“冬季攻坚”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集中行动。该院90余名执行干警兵分六路,再次利剑出鞘突击执行。
12月12日晚6点,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郭天立团队准备对被执行人李某等人来一次“执行突击”。
12月13日上午,被执行人王某主动联系汝州市人民法院郭顺奇法官,“抱”来全部执行案款,请求法院尽快了结此案,连称法院强制执行措施太厉害,压得喘不过气来。
近年来,汝州法院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农民工案件,取得较好成效。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郭天立法官接到申请人李某的电话,称失信被执行人赵某在鲁山县人民法院有一起案子正在执行中,赵某此刻就在鲁山法院。
近日,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李世昌等4人赶赴平顶山某学校将失信被执行人管某控制并予以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