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杨松播 赵绿阳)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为更好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合法权益,汝州市法院庙下人民法庭认真贯彻落实汝州市法院党组关于开展网上办公办案的工作要求,充分利用网上立案、开庭,微信调解、电话调解等线上方式,确保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两不误。2月12日一天,庙下法庭共办结案件12件。
庙下法庭杨林辉法官承办的原告汝州市某经营部诉被告尹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杨林辉在双方同意调解的情况下用微信建立专案群聊,经调解被告当即用微信转账6000元给原告。
毛光辉法官承办的李某与王某离婚纠纷一案,鉴于此案属于婚姻家庭纠纷,毛光辉首先建立微信群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庭前调解,在双方当事人均发表意见后,毛光辉结合情况对双方进行了劝和、调解,最终双方均在保护子女健康成长的基础上同意离婚。
潘旭现法官承办的原告李玉某诉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该案标的额小,案情简单,潘旭现利用电话、微信联系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陈继征法官承办的原告程某诉被告杨某离婚纠纷一案,陈继征利用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询问过程中,纷纷表示感谢法官,并愿意配合法院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同意离婚。
庙下法庭办案法官们考虑到当前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还积极通过电话与相关案件的原、被告取得联系,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当天当事人达成和解而撤诉案件8件。
特殊时期,法官们“线上”办案不仅化解了矛盾,而且为当事人提供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疫情虽然阻挡了当事人出行的步伐,但汝州市法院法官们面对疫情不退缩的坚定决心,让他们在创新司法服务举措、维护公平正义的道路上笃定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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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召开执行领域“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年来执行领域以案促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5月8日,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一行6人到汝州市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执行、信息化建设、政务管理、法治宣传等工作。
4月2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取了3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4月2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七名当事人现场领取了112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4月29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召开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暨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动员会,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平顶山市委政法委、汝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活动精神,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做动员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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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法庭法官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调解顺利结案,被告当天向原告支付案款79450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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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搜查。” 4月12日,汝州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马某住所地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