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实习生 陈蒙乐)12月1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组织召开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该院2019年以来的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今年以来,汝州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保护环境资源为己任,主动把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理念融入司法实践中,把环境资源保护列为工作中的重点。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工作,形成了“市院管总、市镇联动、片区协作”的工作格局,全力保护环境资源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特别是在生态环境保护、大气与水污染防治攻坚活动及传统村落保护等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和不懈努力,取得良好效果。
据了解,截止目前,汝州法院共受理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案件219件,已结215件;涉环境资源类行政非诉审查案件367件,已结361件;涉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18件,其中污染环境罪案件4件,滥伐林木罪案件14件,已结16件,在已审结的12件滥伐林木罪案件中,全部责令犯罪人12案12人缴纳复植补种费用共计214308.12元,并将滥伐林木案件犯罪人是否主动复植补种作为重要量刑情节在判决中予以考虑,通过审判工作全力修复被破坏的环境生态平衡。
汝州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袁黎晓表示,2020年,汝州法院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从思想上增强做好环资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及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创新宣传方式,继续加大环境资源保护法制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宣传活动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为环境资源审判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提供良好的司法环境;充分利用现有审判资源,立足全局,统筹安排,将业务能力强、审判经验足的法官不断充实到环境资源审判队伍中去,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的指引评价功能,努力为汝州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做出汝州法院的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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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召开执行领域“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年来执行领域以案促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5月8日,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一行6人到汝州市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执行、信息化建设、政务管理、法治宣传等工作。
4月2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取了3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4月2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七名当事人现场领取了112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4月29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召开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暨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动员会,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平顶山市委政法委、汝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活动精神,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做动员讲话。
4月26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远蒙一行到汝州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
日前,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法庭法官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调解顺利结案,被告当天向原告支付案款794501元。
4月23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红伟带领洛阳市各基层法院院长、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一行45人到汝州市法院交流学习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调对接工作、人民法庭建设、繁简分流改革、审判管理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搜查。” 4月12日,汝州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马某住所地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