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李国涛 宋佳)9月18日下午刚上班,李先生满怀感激之情,来到汝州市法院交通法庭,给办案法官送来一面锦旗。
2018年4月,赵某酒后驾驶轿车行驶时,与李先生之子李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致李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李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花费了大量医药费,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事故发生后,赵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投保的保险公司却始终不予赔偿,无奈李某起诉至汝州法院。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多次调解,保险公司对李某的赔偿标准问题始终不予认可。为了落实李某的工作及居住情况,审判团队多次利用中午及周末休息时间,一起外出调查,落实相关证据。他们的每一次付出,都是为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而努力。虽然案件没有调解,但双方当事人领取的是一份体现公平正义的判决书,保险公司对判决结果亦予以认可,并且在收到判决后及时履行了赔偿责任。
汝州市法院交通法庭自2015年9月成立以来,统一了裁判规则和证据标准,不仅降低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率,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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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召开执行领域“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年来执行领域以案促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5月8日,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一行6人到汝州市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执行、信息化建设、政务管理、法治宣传等工作。
4月2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取了3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4月2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七名当事人现场领取了112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4月29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召开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暨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动员会,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平顶山市委政法委、汝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活动精神,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做动员讲话。
4月26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远蒙一行到汝州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
日前,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法庭法官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调解顺利结案,被告当天向原告支付案款794501元。
4月23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红伟带领洛阳市各基层法院院长、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一行45人到汝州市法院交流学习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调对接工作、人民法庭建设、繁简分流改革、审判管理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搜查。” 4月12日,汝州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马某住所地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