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张旭 宋佳)7月30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院长杨长坡与两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在该院八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陈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
陈某是汝州市某小区混凝土班组包工头,承包了汝州市某小区部分楼栋的混凝土工程,并雇佣了50余名工人进行建设。2019年2月份工程款到账后,陈某在支付了部分工人工资后,却拒不支付剩余14名工人工资共计18万元。2019年2月27日,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陈某下发《汝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陈某在五日内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但陈某不仅没有在限期内支付工资,并且逃匿试图躲避义务。案发后,陈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其家属也将拖欠的14名工人工资共计18万元全部结清。
合议庭经过开庭审理,认为陈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而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合议庭考虑到陈某系初犯且认罪态度较好,其家属在案发后主动支付了劳动报酬且能积极缴纳罚金。经合议后,依法判决陈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陈某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庭审后,杨长坡语重心长的对陈某进行了诚信教育。“诚信”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组成内容,是新时代我国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人无信不立,社会发展也离不开诚信。陈某诚信缺失拒不支付工人工资,到头来不仅没能赖掉应付的工资,而且使自己触犯刑法受到法律的惩戒,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自种苦果自己尝!”
(汝州新闻热线:0375-7071610 ,投稿邮箱:ruzhou@hnr.cn。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10月18日上午,汝州市文明办、市场监管局召开2019年汝州市“文明诚信经营商户”表彰大会,对2019年文明诚信经营的37个文明诚信经营示范店予以表彰。
2018年以来,汝州市物价管理办公室根据该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总体部署,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为全年各项工作的统领,认真落实创文工作要求,针对创建文明城市的责任目标分解任务,进行动员、部署,坚持“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确保创文工作取得实效。
1月8日晚,2018年汝州市“价格诚信单位”颁奖典礼在汝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大厅隆重举行。
1月8日晚,2018年汝州市“价格诚信单位”颁奖典礼在汝州市广播电视总台演播大厅隆重举行。
11月30日上午,汝州市人大、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工商局在该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召开了2018年汝州市第二批“文明诚信经营商户”表彰大会。
9月11日上午,汝州市物价办组织召开“价格诚信单位”评选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价格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申报阶段的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