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渠武超)5月8日下午2点,随着被告高某在调解书送达回证上摁完指印,一起双方矛盾尖锐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在汝州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审判监督团队调解结案。
2013年10月,原告李某一家在汝州市骑岭乡某村共有面积5余亩承包地一宗,因常年在外打工,无暇顾及土地经营,就找中介以口头协议的方式将该宗土地流转给同村高某种植葡萄。2018年因双方发生纠纷,李某在该宗土地上全部建成钢管大棚棚架(未覆盖大棚),造成高某当年葡萄严重减产。为此,高某拒绝支付当年的土地承包款,双方争执不下。双方先后经所在村、乡多次调解无果,于2019年4月对簿公堂。主审法官渠武超实地勘验并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但一直未能达成协议。经过仔细查阅卷宗,渠法官发现,原来汝州市新北环路规划途经涉案承包地,双方当事人的真正心结在于担心对方会侵占自己应得的补偿利益,从而产生纠纷。
为切实达到案结事了的最佳效果,审监团队精心准备制定调解预案,争取调解结案。5月8日上午9点,该起案件正式开庭,庭审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一度剑拔弩张。但这些情况早在主审法官的意料之中,经过庭审后近2个小时对双方当事人的明法说理和权衡利害,直到下午2点,双方当事人终于化干戈为玉帛,互谅互让,握手言和,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调解,并高兴地签收了民事调解书。一起矛盾尖锐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就这样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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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8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召开执行领域“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近年来执行领域以案促改违法违纪典型案例
5月8日,淅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建军一行6人到汝州市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执行、信息化建设、政务管理、法治宣传等工作。
4月2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取了3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4月29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纠纷,七名当事人现场领取了112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4月29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召开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暨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动员会,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平顶山市委政法委、汝州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执法司法规范化专项检查活动精神,院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全体员额法官参加会议,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做动员讲话。
4月26日下午,叶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远蒙一行到汝州市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审判管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等工作。
日前,汝州市人民法院钟楼法庭法官审理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经过调解顺利结案,被告当天向原告支付案款794501元。
4月23日上午,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红伟带领洛阳市各基层法院院长、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一行45人到汝州市法院交流学习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诉调对接工作、人民法庭建设、繁简分流改革、审判管理等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之规定,现依法对该房产进行搜查。” 4月12日,汝州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陈某、马某住所地进行搜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