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闫鹏飞 张旭)“微雨众卉新,一雷惊蛰始。”3月6日,是我国传统二十四节气中的“惊蛰”,早上六点钟,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的兰晓鹏等五名执行干警就来到了单位,按照前一天晚上制定的计划出发实施“惊蛰执行行动”。
执行干警驱车首先赶往位于汝州市米庙镇某村的失信被执行人王某家。王某于2010年向申请执行人焦某借款1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一直推脱不还,焦某将王某诉至法院并获得胜诉判决书。但王某无视法院生效判决,虽然家中经营有私立幼儿园,经济条件富裕,但仍拒不偿还欠款,并多次无视执行法官的通知。当执行干警到达王某家时,王某正在启动车辆准备出门,干警们迅速上前将其连人带车一并控制,并郑重告知准备将其司法拘留。原本气焰嚣张的王某听到自己可能被司法拘留时瞬间失去了底气,连忙让家人取出1万余元案件款,当场履行了拖欠多年的债务。
首战告捷,干警们士气大增,又马不停蹄赶到失信被执行人张某家,张某于2017年向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借款13万元,在偿还一部分后,剩余欠款6万元一直未偿还。法院依法判决王某某胜诉后,张某依然以家中贫困为由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并声称“光脚不怕穿鞋的,倒要看看王某某能把自己怎么样!”。干警们来到张某家时,张某还未起床,直接被执行干警堵在了被窝里。
“春雷响,万物长。”惊蛰的雷声,惊醒的不仅是蛰伏的冬虫,更是惊醒了那些妄想逍遥法外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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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下午,汝州法院在一号审判庭召开2019年工作会议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并宣读了集体、个人受到县市级以上表彰情况及本院表彰决定,并为先进集体和个人代表颁奖。
2月28日,初春的早上乍暖还寒,汝州法院执行局门前早已警车列队完毕,执行局综合科全体干警整装待发。
2月28日上午,汝州市法院机关党委副书记刘帅杰带领该院47名青年干警自带铁锹、铁锨等工具,来到陵头镇沙古堆村,共同种下了200余株树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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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上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对2018年度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
2月20日上午,灵宝市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王院华一行4人到汝州市人民法院就信息调研工作进行交流。
农历腊月二十九下午,在汝州市米庙镇于窑村,一位摄影师,一部相机,将这一幕幕温馨的画面定格在一张张全家福里。
1月30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抓住失信人返乡过年的有利“战机”,开展集中专项执行行动。
1月28日,农历腊月二十三,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小年夜”,在这万家团圆的节日里,当天傍晚6点半,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法官王新伟的电话突然响起,申请人李某称他发现一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某正在家中,询问执行干警们能不能过去一趟。
1月23日,农历腊月十八,这天晴空万里惠风和畅是“四九”寒天里难得的好天气,一大早,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李世昌、宗清周等一行五名干警就集合出发,驱车前往郑州市中牟县寻找长时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