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于占琦 王晓辉)9月3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首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某某、娄某某等43名被告人分别被指控犯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多项罪名,在该市具有较大影响。
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6年以来,被告人张某某、娄某某纠集数十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插手民间纠纷、经济纠纷,受雇于人,公然、聚众、持械替他人摆平事端、报复行凶、为非作恶,逐步形成了以张某某、娄某某为组织、领导者,以师某某、樊某某等为骨干,其他数十人为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暴力、威胁、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非法手段获取非法经济利益,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实施了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在汝州市区及周边乡镇称霸一方,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对群众造成心理强制,使群众安全感下降,形成重大社会影响。
该案是党中央和国务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开展以来汝州法院受理的首起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刑事案件,涉黑犯罪被告人人数居汝州近年来首位,涉及的罪名众多,案情复杂,涉案卷宗共39册,5000余页。汝州市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 将由资深员额法官组成合议庭,由杨长坡院长担任审判长依法对该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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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8日上午,汝州市法院在汝州市司法局会议室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就职宣誓仪式暨培训会。
近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前往广东省深圳市腾讯集团总部,成功将失信被执行人陈某在微信中的资金予以冻结、扣划。
11月22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于占琦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叶某某、林某等28名被告人诈骗案。
11月22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于占琦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叶某某、林某等28名被告人诈骗案。汝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出庭支持公诉。
11月11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举办智审系统应用座谈暨推进会,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杨长坡出席并作重要安排部署,各业务部门主管院领导、审判团队法官、书记员代表以及北京九章数据分析研究所董事长刘松涛、六名工程师参会。
10月16日至1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钦、娄某男等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攻坚之年、决胜之年,加班加点、日夜奋战已成为执行干警的工作常态,汝州市人民法院的全体执行干警利用国庆假日,加班加点奋战执行工作一线。
9月28日,汝州市法院组织部分干警到于窑村入户对接,深入贫困户家庭和田间地头,进行扶贫政策宣传,了解贫困户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贫困户进行秋收,开展征集贫困户“微心愿”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