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陈震宇 通讯员 杨松播)11月22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于占琦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叶某某、林某等28名被告人诈骗案。汝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刘新义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合议庭围绕起诉书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公诉机关就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出示了书证、被害人陈述、同案犯供述、被告人供述与辩解、电子数据、视听资料等证据,各被告人及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在合议庭主持下就本案的事实、适用法律问题等充分发表了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由于此案涉及被告人较多、社会影响较大,法庭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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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于占琦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叶某某、林某等28名被告人诈骗案。
10月16日至1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钦、娄某男等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