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张明凯)4月18日上午,汝州市人民法院汝南法庭在洛阳监狱开展了一场特殊的家事审判,在法官常伊晓与人民陪审员董万松、史彩军的悉心调解下,最终原被告达成一致协议,双方和平分手。
据悉,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经人介绍相识后,于2016年9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仅20余天被告即因罪获刑5年,现在洛阳市豫西监狱服刑。原告曾于2017年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后撤回起诉,2018年年初,原告再次诉至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前了解不够,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双方未生育子女,缺少感情基础,要求离婚。
为减少被告的抵触心理,更好地沟通交流,常伊晓首先对被告从精神上予以慰藉,见被告情绪渐趋稳定,法官与人民陪审员依法进行庭前调解,从社会、家庭、生活等各个方面,耐心做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均表示同意离婚。最后,法官劝说被告一定好好改造,出狱后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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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5日,映象网对汝州市法院执行局法官办案归途中,果断出手,将一名被困三轮货车的司机成功救出的事迹进行了报道。报道刊发后,汝州市委书记高建军作出重要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