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闵丙超) 为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4月底,汝州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2017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对全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供养标准进行提高。
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其中:城市430元/人·月,农村3150元/人·年。城乡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提高到250元和142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标准:集中供养生活标准为4100元/人·年,集中供养生活标准为年3100元/人·年。
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标准从2017年1月1日执行。此次调整惠及困难群众64904户69348人,补发537.6万元。该市财政局在财力非常紧张的情况下,积极优化支出结构,5月底前发放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一卡通存折。特困人员救助工作正在统计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生活新标准从第二季度执行并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