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张少格 张世豪)常言道“吃一堑长一智”,因酒驾被交警查处过的驾驶人,通常都会痛定思痛认真掂量违法付出的代价,可有些人不仅没有将拒绝酒驾、平安到家的温馨提示牢记于心,还变本加厉再次酒后驾驶,锒铛入狱。
近日,汝州市一名男子因醉酒驾驶被交警查获,令人感到惊讶的是,被查后该名男子沮丧地说:“上次在号子里住了三个月,出来瘦了10斤,感觉外面的天是蓝的,空气也是新鲜,饭也是香的,水也是甜的,我是真的不想坐牢啊……”
2019年1月8日16时40分许,一辆江淮牌小型新能源汽车欲从该市中医院停车场驶出,当驾驶员发现前方有交警疏导交通时,明显放慢车速,欲图靠边停车,与其它车辆形成明显的反差。这些不正常的行为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交警果断将该车拦停,发现驾驶人吕某有酒后驾车的嫌疑,于是依法传唤驾驶人吕某到交警大队接受询问。
经过呼气式酒检仪检测,吕某的酒精含量为146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当民警要求吕某出示驾驶证时,吕某称没有驾驶证。民警经过进一步核查,竟然发现吕某在2018年5月3日,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该市交警大队查处后刑事拘留三个月。经抽血化验,吕某某血液中检出乙醇成分,含量为149.0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
距离上次出狱仅时隔五个月,没想到吕某“好了伤疤忘了疼”,不思狂欢过后的法律代价。1月10日,吕某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鉴于其有危险驾驶的前科,按照法律规定,将作为从重情节受到法律的严惩,注定吕某的新春得在看守所和“狱友”们一起度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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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晚喝完酒,第二天醒来后会继续开车,殊不知,往往是“人醒了,酒还没醒”!
1月8日下午,汝州市人民法院联合汝州市人民检察院、汝州市公安局召开“醉驾”案件办理工作联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