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陈震宇 通讯员 张少格)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日前,汝州市政府下发《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限行的通告》,决定当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达到橙色预警(Ⅱ级)或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机动车辆限行措施。11月24日22时,该市大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汝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启动机动车限行措施。
《通告》指出,当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达到橙色预警(Ⅱ级)或红色预警(Ⅰ级)时,启动限行措施,时间为全天(0:00-24:00),预警信息撤销后限行自动解除。限行区域为,云禅大道(含云禅大道,下同)以西、梦想大道以南、双拥路以东、建设路以北的区域。
对进入限行区域的豫D号牌机动车(含临时号牌),实行每日限制两个车牌尾号的车辆通行。“尾号”即为机动车号牌末尾的数字(号牌末位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前的最后一个数字为准)。星期一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1、6;星期二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2、7;星期三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3、8;星期四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4、9;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0。限行期内,禁止农用车、拖拉机、工程车等柴油机车驶入限行区域。已办理通行证的货车,遵守限行规定。
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清障专用车辆;公交车、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邮政专用车;备案的保险勘验车、单位班车、学校校车和统一标识的执法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及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电动汽车(含纯电动汽车和油电混合动力汽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机动车限行期间,汝州交警将利用电子警察、现场执法等手段,采取定点执法与流动执法相结合的方式,严查机动车无牌、无证、闯禁行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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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汝州市供电公司针对秋季天气冷热变换快、大风扬沙多等问题,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大输配电线路及设备的安全防护力度,确保平稳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