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原创 > 正文

汝州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从“违法者”到“普法者”的转变

2020-06-15 14:40:17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许艳芳 范宇文)6月10日,在汝州市临汝镇关庙村商业街,汝州市司法局临汝镇司法所的普法宣传队正在这里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这支队伍里有4名“特殊”人员,也穿梭忙碌在普法宣传现场。

“这是司法所来普法宣传的,这些法律读本咱们得多学习学习,不懂法而犯法,真是可怕。”临汝镇司法所矫正对象郭某某是四名特殊人员之一。

在活动现场,普法宣传队人员把《法律进农村》、《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宣传资料和法治宣传物品等发放给逛街的群众,引导群众学法守法、遵法用法,四名社区矫正对象俨然成了一名“普法者”。

这四名社矫对象因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大意走上了违法犯罪道路。汝州市司法局临汝镇司法组织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在家门口参与普法宣传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增进社区关系,树立生活信心,增强法治意识,体现自身的社会价值,使他们尽早融入社会。

“今后会更加珍惜缓刑机会,严格遵守司法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学法守法、尊法用法,学会奉献、服务社会,使自己顺利回归社会,成为一名合格公民。”参加普法活动的社区矫正对象冯某某说。

由于疫情防控期间取消了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等群体性活动。汝州市司法局创新矫正对象教育学习方式,按照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地的划分,分社区、分批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与到社区法治宣传工作中,使其从“被动接受教育学习法治”变为“主动接收教育--宣传法治”,在自己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的同时,也为社会的普法宣传工作贡献一份力量,这一潜移默化的形式让他们转变心态,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归属感。

(映象网汝州新闻热线:173 3753 0036,投稿邮箱:ruzhou@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司法局,矫正对象,普法者 责编:

相关阅读 换一换

今日热点

汝州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座谈会 汝州市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召开座谈会

精品原创

汝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召开酒驾醉驾以案促改专题会 汝州市农村公路管理所召开酒驾醉驾以案促改专题会

读图时代

地市直通车

网站简介 | 版权声明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12 hnr.cn Corporation,All Rights Reserved

映象网络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