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杨松播 鲁晨阳)自汝州市法院开展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活动以来,汝州市法院党组迅速将活动意义和要求传达到法院所有干警和工作人员,4月27日,汝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当事人现场领取了3万元的交通事故赔偿款,法院执行干警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做到让群众满意。
2018年末,汝州市某地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骆某驾驶报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行人焦某医治无效死亡。案件进入审理阶段后,汝州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骆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承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11万余元。法院判决书生效后,骆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书,后案件当事人申请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骆某还是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汝州市法院依法将骆某进行司法拘留。被司法拘留后,其家属了解到骆某可能面临拒执罪的刑事处罚,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及时拿出8万元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约定2020年4月30日前支付剩余款项。执行干警当时告知骆某,届时若还未及时履行和解协议,将继续承担法律责任。
4月27日下午,汝州市法院执行局办公室内,在法院执行干警的见证下,被执行人骆某通过转账和现金支付费方式,将分期履行的最后3万元案件款交至申请执行人手中,至此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顺利执行完毕,做到了让人民群众满意。
(映象网汝州新闻热线:173 3753 0036,投稿邮箱:ruzhou@hnr.cn。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会不会开车!”因为这样一句简单平常的话,男子竟挥起了拳头,将人给打了,结果被拘留和罚款。近日,三门峡市渑池县黄花派出所接110指令,称在黄花汽车站一名男子被一面包车司机殴打。
近日,灵宝市公安局函谷关派出所依法处置了一起因口角摩擦引起的殴打他人案件。
目前,段某因涉嫌殴打他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阻碍执行职务,被合并执行拘留20日,甲某也因殴打他人被行政处罚。
5月7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视频形式召开了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调度会,主会场设在省高院,全省各中院及县区法院设分会场。
“法官,我这就还钱,你们千万不要腾我的房子!”5月12日,在政协委员李福周的见证下,林州法院对一被执行人的房屋进行了强制腾空,四处躲债、逃避执行的何某意识到了事态的严重性,当场履行了31.45万元执行款。
“没想这么快就能收到10万元案款,太感谢了!”收到执行款后,申请人韩某喜笑颜开,一边在相关法律文书上签名,一边说道。近日,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快速执结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受到当事人的高度称赞。
近日,灵宝警方经追踪调查,依法刑事拘留了5名酒后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
灵宝市川口乡一村民因听信偏方,在自家苹果园里种了100余株罂粟。灵宝市公安局川口派出所民警深夜火速出动,当场将所有罂粟铲除,并将违法行为人左某依法行政拘留。
以为被骗点“小钱”,人们会自认倒霉不去报案,惯骗“老手”杨某同“人算不如天算”,栽了“大跟头”。
7月4日,灵宝市警方通过及时调查取证,快速办理一起污染环境罪案件,涉案的犯罪嫌疑人邓某某(男,36岁,灵宝市豫灵镇人)当日被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