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郭志军 张朋乐)11月12日晚,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牛振民带队将一直躲避在外的被执行人李某依法拘留。
案件起因于2017年9月5日,郭某与汝州某公司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诉至汝州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某公司偿还原告郭某工程款29.5万元。后该公司不服判决上诉至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做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及法人李某仍拒不履行义务,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郭某于2018年1月26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要求其报告财产状况,尽快履行义务。但在法院限定的期限内,该公司某既不履行义务,也不报告财产状况,一开始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义务,后来其法人干脆“玩失踪”。
11月12日下午下班时,申请人郭某提供线索称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正在超市购物,案件承办人牛法官便迅速组织五名干警将其抓获,并成功实施司法拘留,等待李某的必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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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犯商场购物,谁知却遭女警跟踪栽了跟头。日前,灵宝街头就上演了这么戏剧性的一幕。
10月21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梁某群由于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最终被送进拘留所。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最后决战”决策部署,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持续加大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力度,11月2日下午,渑池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执行干警在该院办公楼前列队整齐,整装待发。
9月23日下午,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团队法官冒雨奔袭洛阳市火车站,成功将失信被执行人张某依法拘留。
9月5日,申请执行人董某峰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签订悬赏执行保险合同,这是渑池县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后签订的第一份保单。
11月5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团干警接到申请人举报,冒雨出击将刚走出看守所的被执行人梁某群带至法院。
5月14日晚,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灵宝市长安路道路中间,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在民警将该车停放至路边暂扣该车时,车内女士拒不配合,辱骂并抓伤民警,现三人均被拘留。
为庆祝我国这一传统节日,同时让顾客感受到节日的为浓厚气氛,过一个温馨的端午节,灵宝市朱阳镇好又多超市于6月6日举行粽子比赛。
据了解,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坚定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的决心,苏村乡党委、政府积极引导贫困户扶贫扶志,摆脱“等靠要”的思想,以“爱心超市”为桥梁,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大力推行积分制度,从贫困户环境整治、产业发展、剩余劳动力创收、内生动力等方面进行爱心积分,每月评分1次,每1积分等值一元钱,贫困户凭借积分卡到“爱心超市”兑换物品,从而提振贫困户主动脱贫的精气神,实现早日脱贫致富。
近日,灵宝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被执行人焦某、吴某夫妻俩的财付通账户(微信支付账户)采取了冻结措施,迫使二被执行人主动到庭,履行了还款义务,使案件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