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汝州讯(记者 杨增强 通讯员 张旭 孙洪涛)“孙法官,真是太感谢您了!这十几年的老案子我都不敢指望了,没想到您还能帮我把钱要回来。”9月5日下午,河南省汝州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内,申请执行人孙某激动地握着孙洪涛法官的手说着。
早在2000年,申请执行人孙某与被执行人李某签订了煤矿承包协议,但孙某在将煤矿及矿上原煤交付给李某后,李某却未按照协议约定内容支付价款。2004年孙某将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李某返还孙某现金14万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执行,2005年经孙某申请强制执行该案进入执行程序,但此时李某及其家人早已经人间蒸发杳无音信。受当时的客观技术条件限制,法院穷尽一切手段,经多方调查搜索李某财产,也只追回案件款6万元,余款希望渺茫。案件进入执行不能状态,只得暂时中止执行。
2018年,申请执行人孙某听说多年来全家在外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李某出现了,他立即将该情况向汝州法院执行局举报。孙洪涛法官接到举报后,立即核实相关情况,并运用最新的执行技术手段对李某进行全方位搜索和限制。李某刚一露头,便发现自己已经被法律的制裁之网重重包围,变得寸步难行。
惶恐不已的李某无奈之下主动联系上孙洪涛法官,表示愿意履行自己身上背负多年的债务,同时表示自己全家多年来在外漂泊,居无定所生活困顿,经济条件确实拮据,希望在孙法官的主持下能和申请执行人孙某达成和解。孙洪涛法官了解到孙某家中当下正急需用钱,如果双方能够成功达成和解使案件快速履行到位,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件大好事。经过多次努力,在孙法官的调解下,被执行人李某迅速将7万元案件款送到了汝州法院执行局。
当孙洪涛法官把7万元案件款交到孙某手上时,孙某看到本已不抱希望的钱还能回来,激动之情难以言表,于是就有了开头的一幕。至此,这起历时13年的陈年旧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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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凌晨5时,安阳市内黄县街道上一片寂静,但在内黄县人民法院院内却是灯火通明,50余名执行干警精神抖擞集结在广场上,准备采取集中执行行动。
为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11日上午9时,林州法院执行局开展腾房专项活动,随着执行局局长郭金昌的一声令下,10余名执行干警按照预定计划奔赴三处腾房现场。林州市人大代表任保林全程监督、见证执行。
“感谢法院在20多天时间里将30余万元案款执行到位,创造了异地执行的‘安阳速度’……背后的付出可想而知,为你们的工作点赞!”12月17日,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景瑞红,收到一封来自信阳市的感谢信,写信人是河南省人大代表孟旭燕,这封一页纸的信件虽轻,但字里行间流露出对该院工作的肯定和对执行干警的感激之情。
为化解涉诉信访难题,保障信访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3月30日10时,林州法院召开执行信访财产分配听证会,整个过程公开公正。
10月21日,渑池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被执行人梁某群由于不履行生效判决义务并以各种理由拖延,最终被送进拘留所。
为贯彻落实省高院“最后决战”决策部署,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持续加大打击“失信被执行人”力度,11月2日下午,渑池县人民法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执行干警在该院办公楼前列队整齐,整装待发。
9月5日,申请执行人董某峰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渑池分公司签订悬赏执行保险合同,这是渑池县人民法院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后签订的第一份保单。
11月5日,渑池县人民法院执行三团干警接到申请人举报,冒雨出击将刚走出看守所的被执行人梁某群带至法院。
赵迎春现任该院万古执行团队负责人、一级法官,2018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先后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十佳办案标兵”“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个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5月14日晚,一辆白色轿车停放在灵宝市长安路道路中间,严重影响了交通安全与交通秩序,在民警将该车停放至路边暂扣该车时,车内女士拒不配合,辱骂并抓伤民警,现三人均被拘留。